今天在醫院,看到一個太太,走在我的前面,步履有點闌珊。旁邊兩個應該她是女兒,攙扶著她。(慢慢地走著,一個溫暖的畫面⋯⋯)

突然之間覺得,雖然她不大能夠走路比我辛苦得多,但是兩個孩子陪她來醫院,此時此刻的心情也許是,在苦難中仍然幸福快樂的……

有時候,不要用我們的經驗,就覺得別人一定覺得如何如何……每個人的感受可能大不相同。

要回家的時候,在路口看到一個坐輪椅的女孩正過馬路,旁邊她的媽媽走在非常遠的旁邊,和她有點距離,讓她自己處理輪椅,和有獨自活動的空間(無論生理或心理)。

一個好美的畫面

(特殊需求的孩子)真的不是需要我們的同情,而是需要我們給予每個人都需要的同理、傾聽、理解、互動和真實的愛。

雖然痛苦和幸福都有客觀的事實,但我們都要尊重當事人的感受。

尊重接納痛苦者的深深痛苦;

尊重了解幸福者的幸福感受。

痛苦,不是和別人比較而得;幸福,也不是。都是扎扎實實、深刻而扎心的!

讓我們擁抱我們的痛苦、經驗它!

擁抱我們的幸福,享受它!

經歷人生、過每一天!經驗、擁抱它們,也享受、走過日子。

我以前就一直覺得,

事實上每個父母都辛苦。 

但也如同最美的約定裡面,我看著那個媽媽好辛苦好辛苦、也感同身受她的怎麼辦的無奈的同時,我聽到,她對孩子說:「你知道嗎?有你,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了!」

(我忘了戲中她精確的說法,但如同年輕時候感動於好多我所遇見的家長對孩子的愛,我的心,仍被深深觸動、很有共鳴……潸然淚下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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