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兩天覺得傷心的事,關於我的腳踏車~如果先知道這件事,能有多好!

「我們的腳踏車不見了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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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說結論:

大家如果住在臺北市,看到自已的腳踏車被貼上了「廢棄物」的貼紙,一定要「打電話」過去相關環保單位(雖然我覺得很匪夷所思,但是辦事人員有點輕蔑的這麼說,覺得這是個常識XD),學了一個大教訓,經過了傷心、失落和生氣的歷程,一定要跟大家分享,如果先知道,能有多好!

上禮拜六,

也就是六、七天前,

我發現我們停放在公園旁邊停車格的腳踏車,被貼上「廢棄物」的貼紙。

我有點匆忙去醫院,

於是乎,

我撕下了貼紙,

把腳踏車搬到下方另一個地方的正確停車的位置。

從醫院回家,沒有多想,匆匆回家,就繼續了原本的生活……。

禮拜三,我突然發現,我的腳踏車不見了!!

我原本停車的地方來回尋找,想說,是不是自己看錯了……

生活很忙碌,我找了許久,心想,

也許被別人移到別的地方來好停車(因為我以前摩托車都很常被移動,例如移到對面、或是斜對面等等蠻遠的地方)

那我晚點來仔細找好了!

.

然後我匆忙又忘記。

禮拜四,

老爺比較晚回家,

原來是他主動幫我在附近巷弄走了走、找了找……

但是,他整個巷弄都走遍了,棋盤式搜尋之後……沒有看到。

「我們的腳踏車真的不見了!」

嗚嗚嗚嗚嗚嗚嗚嗚嗚

事實上我是很難過的

以下省略五十字心中一個心理歷程:

驚訝、懷疑、失落、傷心、疑惑、自責……,經歷過遺失腳踏車、遺失東西,或遺失錢包的你,可能會懂啊……。

我還跟好友和學生說這件事,心裡煩惱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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禮拜四晚上,

老爺幫我查詢相關資料,說,

有可能送到清潔隊了,只是不知道是哪一個清潔隊。

老爺花了點時間查詢,可能需要做的領回過程。什麼付保管費,什麼30天後會丟棄等等…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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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一樣忙碌地推進著,每天都有許多挑戰,我們認真過生活。

禮拜五,

老爺又幫我查,

老爺傳訊息問我:可能是「大安分隊」嗎?還是安和分隊?還是瑞安分隊……還是敦化分隊……你覺得可能是哪一個呢……我來打電話。

我看了一下,

剛好小盼在練琴,

我一個直覺是瑞安分隊

所以我也上網查,

很幸運,不到一分鐘,我查到辦事人員的電話

.

我很開心事情也許能有進展,

馬上拿起手機就撥電話,
也不管盼盼就在旁邊認真、哈農彈得多大聲……,

<以下省略五百字,講了好陣子,表明我停車的地方,說明情況等等(我也有說明我有看到被貼「廢棄物」的單子,但我有處理、撕下來,停到另外下面的停車格等等。對方花了好久聽懂我說的,但事情一直沒有更多進展。五分鐘多下來,總之對方表示,可能是被偷,應該不在他們那裡,但是辦事人員今天請假,所以他也什麼事都不能做…….>

因為實在很想找到車子

掛上電話後不到一分鐘,我再打去。

很想去看看,

到底車子是不是被環保對他們清走了。

同一個人接的電話,

他無奈地表示,那位承辦小姐今天沒有上班,我去沒用!

並且告訴我,那位小姐只上班到四點半。我仔細確認隔天承辦小姐會上班,我留下電話,並且表示會在四點半前去看看……。我真的好想找到我的腳踏車啊!

今天,禮拜六,

我和承辦人員通電話了。

我從來沒有氣到發抖。

不想再細想回述過程,

總之,

她先刁難用懷疑詰問的口氣問我車子停在哪裡,

我詳細說明以後,

她不屑的說:「哪個公園?公園很多啊!」「公園的哪一面?蛤!什麼停車格!」

好像靈魂拷問,並且語氣充滿故意的質疑……啊!可是這些資訊,我不都先一開始就說明仔細了嗎?哪個巷子、哪個公園、哪個大樓正前方……我剛剛才都說過了呀!

這些都算了,明明我都有說啊,我馬上更精準地說出,哪一個地址的對面、哪一家店的對面,是什麼樣的車子、什麼牌子的腳踏車……。我也有說什麼時候看到,什麼時候我有處置。

「哪個禮拜六?」處處質疑。

我直接再說一次:「是有小孩椅子的捷安特。」

「不能撕掉!你要打電話來!撕掉幹嘛?!你要打電話來說那是你的車……。」她說。

唉,後來更多令人生氣的荒唐事,

荒唐到我想到1999投訴她,

氣到我發抖,我很少這樣。

因為我是那種,即使我現在打字下來,說到這裡,也覺得不想再說對方有多麼不好的人。

容我簡單的說,

最後好令人生氣,

她隨便說:「那就從禮拜天開始算。」

(我也說,你昨天請假不在,也沒有人可以處理,那也算一天嗎?)

她又隨便的說:「那算到五月一號好了。」

下一秒,又說:「那這樣,算到五月三號……。」

(不是依法行政嗎?難道是市場喊價?這樣子亂喊、亂改、亂算、亂收,有沒有放到你的口袋我都有點懷疑起來了。)

一邊(彷彿)精確的數出日子,

一邊她又繼續說:

「那收你三百五以上好了……。」

(三百五以上?!難道不是一個精確的數字嗎?三百五「以上」是什麼概念?)

更誇張的是,

除了很皮(真的又讓我回到五十年前公務員印象),

很酸,不回答你的問題,一直詰問、刁難,

還嗆我:

「看到被貼,就是要打電話,提出證明,你是車主……。撕掉、移動位置,沒有用!」

我心中想:

1、如何證明你們是禮拜天拖吊?

2、曾經被貼過就需要證明自己不是無主車?並且,我撕掉後搬移位置,到停車格,不是一般人會有的直覺合理反應嗎?為什麼是一定要打電話?沒有『打電話』,即使是撕掉、搬移位置、並且是停到正確位置(原本停放的位置也是正確),也會被拖走……

3、你請假不在,沒有職代嗎⋯⋯,為什麼我平白無故要晚拿車、多一天失去所有權,多被罰錢(還被亂喊價算罰鍰,一連改三次以上)。還多找了幾天。(然後多被罰幾天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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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來我不想跟她討論,

也不想多花時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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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接看的重點在這裡,血淚經驗分享給你

最重要大家只要看這裡:(如果我早知道,有多好!但這種事情,平常我們不會知道呢!並且這個法律規定,我自己是覺得有點沒有很合乎我們的一般常理判斷)

如果我早知道,有多好!所以和你分享:

1、放在外面的車子,如果沒有騎,也是要常常處在「有打氣」、「剎車線沒有斷」……等等「可騎乘狀態」。像我們家,就是沒氣了。(這是後來老爺又去多查出來的規定,雖然那個辦事人員完全沒提,她只有說以下第2點)

2、依照辦事人員所說,只要有被貼上過「廢棄物」貼紙,無論有沒有撕下來,有沒有移動位置(事實上法令規定是說移動位置就可以),(我們撕下來了、也移動了位置,也沒有用),一定要「打電話(?)」給他們,證明(?)它是有主車……。

3、拖吊費100元,保管費半天25元、一天50元(這是我們之前就上網查到的)。30天後會清走。

但是你要小心,辦事人員請假,整件事情就會完全不能處理、但還是會收費(不好意思,這是我真實經驗,雖然聽起來有點情緒在裡面,加上今天和辦事人員打電話極為不好的經驗),你無法判定車子是否在他們那裡或是被偷走(像我前一天打電話前兩通,她的同事一直覺得我們只是被偷走),無法確定車子狀態以外,費用會被多收(或亂收?)。大家自己可以同時也核對算清楚比較好。

希望有努力說明分享清楚

希望對你有些許幫助

但希望不會用到啊

謝謝你的收看

.

你問我,有沒有打1999或是寫信申訴她?

……

我,

當然沒有。

我們甚至,考慮不要拿車了。嗚嗚

挺傷心呢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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