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兩天覺得傷心的事,關於我的腳踏車~如果先知道這件事,能有多好!
「我們的腳踏車不見了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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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說結論:
大家如果住在臺北市,看到自已的腳踏車被貼上了「廢棄物」的貼紙,一定要「打電話」過去相關環保單位(雖然我覺得很匪夷所思,但是辦事人員有點輕蔑的這麼說,覺得這是個常識XD),學了一個大教訓,經過了傷心、失落和生氣的歷程,一定要跟大家分享,如果先知道,能有多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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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禮拜六,
也就是六、七天前,
我發現我們停放在公園旁邊停車格的腳踏車,被貼上「廢棄物」的貼紙。
我有點匆忙去醫院,
於是乎,
我撕下了貼紙,
把腳踏車搬到下方另一個地方的正確停車的位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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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醫院回家,沒有多想,匆匆回家,就繼續了原本的生活…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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禮拜三,我突然發現,我的腳踏車不見了!!
我原本停車的地方來回尋找,想說,是不是自己看錯了……
生活很忙碌,我找了許久,心想,
也許被別人移到別的地方來好停車(因為我以前摩托車都很常被移動,例如移到對面、或是斜對面等等蠻遠的地方)
那我晚點來仔細找好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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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後我匆忙又忘記。
禮拜四,
老爺比較晚回家,
原來是他主動幫我在附近巷弄走了走、找了找……
但是,他整個巷弄都走遍了,棋盤式搜尋之後……沒有看到。
「我們的腳踏車真的不見了!」
嗚嗚嗚嗚嗚嗚嗚嗚嗚
事實上我是很難過的
以下省略五十字心中一個心理歷程:
驚訝、懷疑、失落、傷心、疑惑、自責……,經歷過遺失腳踏車、遺失東西,或遺失錢包的你,可能會懂啊……。
我還跟好友和學生說這件事,心裡煩惱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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禮拜四晚上,
老爺幫我查詢相關資料,說,
有可能送到清潔隊了,只是不知道是哪一個清潔隊。
老爺花了點時間查詢,可能需要做的領回過程。什麼付保管費,什麼30天後會丟棄等等…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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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一樣忙碌地推進著,每天都有許多挑戰,我們認真過生活。
禮拜五,
老爺又幫我查,
老爺傳訊息問我:可能是「大安分隊」嗎?還是安和分隊?還是瑞安分隊……還是敦化分隊……你覺得可能是哪一個呢……我來打電話。
我看了一下,
剛好小盼在練琴,
我一個直覺是瑞安分隊
所以我也上網查,
很幸運,不到一分鐘,我查到辦事人員的電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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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很開心事情也許能有進展,
馬上拿起手機就撥電話,
也不管盼盼就在旁邊認真、哈農彈得多大聲……,
<以下省略五百字,講了好陣子,表明我停車的地方,說明情況等等(我也有說明我有看到被貼「廢棄物」的單子,但我有處理、撕下來,停到另外下面的停車格等等。對方花了好久聽懂我說的,但事情一直沒有更多進展。五分鐘多下來,總之對方表示,可能是被偷,應該不在他們那裡,但是辦事人員今天請假,所以他也什麼事都不能做…….>
因為實在很想找到車子
掛上電話後不到一分鐘,我再打去。
很想去看看,
到底車子是不是被環保對他們清走了。
同一個人接的電話,
他無奈地表示,那位承辦小姐今天沒有上班,我去沒用!
並且告訴我,那位小姐只上班到四點半。我仔細確認隔天承辦小姐會上班,我留下電話,並且表示會在四點半前去看看……。我真的好想找到我的腳踏車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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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,禮拜六,
我和承辦人員通電話了。
我從來沒有氣到發抖。
不想再細想回述過程,
總之,
她先刁難用懷疑詰問的口氣問我車子停在哪裡,
我詳細說明以後,
她不屑的說:「哪個公園?公園很多啊!」「公園的哪一面?蛤!什麼停車格!」
好像靈魂拷問,並且語氣充滿故意的質疑……啊!可是這些資訊,我不都先一開始就說明仔細了嗎?哪個巷子、哪個公園、哪個大樓正前方……我剛剛才都說過了呀!
這些都算了,明明我都有說啊,我馬上更精準地說出,哪一個地址的對面、哪一家店的對面,是什麼樣的車子、什麼牌子的腳踏車……。我也有說什麼時候看到,什麼時候我有處置。
「哪個禮拜六?」處處質疑。
我直接再說一次:「是有小孩椅子的捷安特。」
「不能撕掉!你要打電話來!撕掉幹嘛?!你要打電話來說那是你的車……。」她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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唉,後來更多令人生氣的荒唐事,
荒唐到我想到1999投訴她,
氣到我發抖,我很少這樣。
因為我是那種,即使我現在打字下來,說到這裡,也覺得不想再說對方有多麼不好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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容我簡單的說,
最後好令人生氣,
她隨便說:「那就從禮拜天開始算。」
(我也說,你昨天請假不在,也沒有人可以處理,那也算一天嗎?)
她又隨便的說:「那算到五月一號好了。」
下一秒,又說:「那這樣,算到五月三號……。」
(不是依法行政嗎?難道是市場喊價?這樣子亂喊、亂改、亂算、亂收,有沒有放到你的口袋我都有點懷疑起來了。)
一邊(彷彿)精確的數出日子,
一邊她又繼續說:
「那收你三百五以上好了……。」
(三百五以上?!難道不是一個精確的數字嗎?三百五「以上」是什麼概念?)
更誇張的是,
除了很皮(真的又讓我回到五十年前公務員印象),
很酸,不回答你的問題,一直詰問、刁難,
還嗆我:
「看到被貼,就是要打電話,提出證明,你是車主……。撕掉、移動位置,沒有用!」
我心中想:
1、如何證明你們是禮拜天拖吊?
2、曾經被貼過就需要證明自己不是無主車?並且,我撕掉後搬移位置,到停車格,不是一般人會有的直覺合理反應嗎?為什麼是一定要打電話?沒有『打電話』,即使是撕掉、搬移位置、並且是停到正確位置(原本停放的位置也是正確),也會被拖走……
3、你請假不在,沒有職代嗎⋯⋯,為什麼我平白無故要晚拿車、多一天失去所有權,多被罰錢(還被亂喊價算罰鍰,一連改三次以上)。還多找了幾天。(然後多被罰幾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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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來我不想跟她討論,
也不想多花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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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接看的重點在這裡,血淚經驗分享給你
最重要大家只要看這裡:(如果我早知道,有多好!但這種事情,平常我們不會知道呢!並且這個法律規定,我自己是覺得有點沒有很合乎我們的一般常理判斷)
如果我早知道,有多好!所以和你分享:
1、放在外面的車子,如果沒有騎,也是要常常處在「有打氣」、「剎車線沒有斷」……等等「可騎乘狀態」。像我們家,就是沒氣了。(這是後來老爺又去多查出來的規定,雖然那個辦事人員完全沒提,她只有說以下第2點)
2、依照辦事人員所說,只要有被貼上過「廢棄物」貼紙,無論有沒有撕下來,有沒有移動位置(事實上法令規定是說移動位置就可以),(我們撕下來了、也移動了位置,也沒有用),一定要「打電話(?)」給他們,證明(?)它是有主車……。
3、拖吊費100元,保管費半天25元、一天50元(這是我們之前就上網查到的)。30天後會清走。
但是你要小心,辦事人員請假,整件事情就會完全不能處理、但還是會收費(不好意思,這是我真實經驗,雖然聽起來有點情緒在裡面,加上今天和辦事人員打電話極為不好的經驗),你無法判定車子是否在他們那裡或是被偷走(像我前一天打電話前兩通,她的同事一直覺得我們只是被偷走),無法確定車子狀態以外,費用會被多收(或亂收?)。大家自己可以同時也核對算清楚比較好。
希望有努力說明分享清楚
希望對你有些許幫助
但希望不會用到啊
謝謝你的收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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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問我,有沒有打1999或是寫信申訴她?
……
我,
當然沒有。
我們甚至,考慮不要拿車了。嗚嗚
挺傷心呢!